切实加强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6-10-10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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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7月1日全市安全稳定工作调度会议纪要要求,完成省政府河流断面水质绩效考核的目标,我局会同市委督查室、县区环保局对清水河、太平河的污染问题进行了现场排查,并督促大洼县、双台子区环保局进一步核实辖区支流河纳污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整治目标,同时向县区环保局及辽东湾、辽河口经济区环保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区在汛期做好重点企业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我市干支、流水质达标。(常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