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勘界立标工作顺利推进
为了加强水源保护区监管,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谁污染防治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环办[2009]30号)组织开展了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勘界立标工作。
在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招投标确定了技术单位后,技术单位现场勘测定界、形成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报告》;市环保局在征求相关市直部门和县区政府的意见后,组织省市行业专家进行技术评审,通过了专家组评审验收,并按照专家意见完善了《报告》。
市政府批准后现已上报省政府待批准,省政府批准该《报告》后,市环保局将组织相关县区政府在水源地保护区边界设立标识牌和警示牌,建立地理信息系统,为水源地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周修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