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2021年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公示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及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辽政发[2021]1号)、《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环[2021]415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584号)要求,执行《关于加快推进辽河干支流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558号)工作部署,下达我市2021年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280万元,并与市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将专项资金分配给盘锦市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自动监控试点建设项目和盘锦辽东湾新区石化园区水环境风险防范工程项目。
为推进以上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切实起到治污作用,请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执行省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编制专项实施方案及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