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气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总结
为保障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强大气污染综合管控,按照省厅辽环发【2018】4号文件要求, 我局开展了秸秆焚烧管控、重污染天气应对、涉气企业检查、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大气专项执法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秸秆焚烧管控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认真落实省政府2017年10月10日下发的《关于全力做好秋冬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局长李勇任组长,抽调管理科、环境监察局、宣教中心几部门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各镇、各村党政领导干部为具体责任人,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对履职不到位的,严格按照《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实施问责。秸秆焚烧整个检查共巡查12664公里,出动车辆161台次,执法检查人员450人次。大洼区榆树街道发现火点对榆树街道曾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少成通报批评,处罚6000元。我市的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二、重污染天气应对
我市编辑了对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发生需要启动预案时,能够按预测最高级别迅速启动预案,及时发布预警、应急信息,引导公众做好防范工作。
我局对重点区域,三厂地区、华锦地区、北沥地区等重点企业按应急预案有关要求落实限产限排、停产停排等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减缓污染物积累,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做好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工作。在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期间,我市未发生重污染天气。
三、涉气企业检查
我局从严查处企业超标排放违法行为,重点对水泥、燃煤锅炉等企业脱硫脱硝装置运行是否正常,是否按要求安装和使用在线监控设施,煤场、渣场封闭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监督企业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通过对重点涉气企业的检查,结合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企业有违法超标排放行为。
四、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和《辽宁省扬尘管理办法》有关扬尘污染防控的工作要求,在市局领导的指导下,对我县各企业的物料场堆场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密闭、覆盖、围挡、喷淋等抑尘控尘措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提出整改,发现违法立即依法处罚,并责令企业第一时间完成整改任务,防治扬尘污染问题。
本次检查涉气企业共检查114家次,出动车辆107台次,出动执法人员341人次。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秸秆禁烧工作的对象是广大农民。部分农民对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政策持怀疑、抵触的态度,也有个别群众故意焚烧,与乡村干部做对,这是秸秆禁烧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2.个别农民对秸秆焚烧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由于个别农民环保意识薄弱,认识上还存在误区,认为秸秆灰可以增大土壤肥力。事实上秸秆焚烧不仅污染环境,而且破坏土壤结构。
3.秸秆的利用方式发生了变化。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作为传统燃料的秸秆正在被液化气、煤炭、电等取代,秸秆正在成为农民种田的“负担”。
4.农民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搬运秸秆费工费力,农村劳力有限;回收价格低廉,经济收益小,认为烧毁秸秆省心省力。
5.秸秆随意堆放,抛洒。迫于“禁烧令”的压力,有些农民将秸秆随意堆放咋田间地头、河塘沟渠边,这样对周围的生存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六、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禁烧宣传,提高禁烧认识。
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通讯等平台加强禁烧宣传;发放、张贴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通过多方位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到秸秆禁烧是保护生存环境,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客观需要。
2.严格管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环保设施是否健全并稳定运行,废弃是否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安装和使用在线监控设施,煤场、渣场封闭情况,是否按照要求采取了洒水抑尘等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生产运行台帐是否健全,脱硫脱硝药剂使用和购买记录是否健全,属地环境监管部门的检查执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