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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处罚的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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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县中医院,位于大洼县大洼镇,法人代表,杨志成。2014年5月30日,市环境监察人员对医院进行检查,发现中医院未验收,擅自经营,市环境监察局将此案移交给大洼县环保局处理。此医院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县环保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医院补办验收手续,并罚款10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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